拒絕“偽綠色” 建材新規取消綠標終身制
發表日期:2017年09月28日 18點40分41秒
“節能”、“環?!?、“綠色”、“生態”幾乎是常駐家居建材賣場各大品牌的宣傳標簽。標榜“綠色”卻拿不出權威證書;僅有某一方面性能達標就宣稱自己是“綠色建材”情況屢見不鮮。針對上述現象,2014年5月21日,住房城鄉建設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以建科〔2014〕75號印發《綠色建材評價標識管理辦法》,新規取消綠標終身制,一旦獲得建材綠標的企業出現重大質量事故,將被責令撤銷,這一嚴格的退出機制為“偽綠色”建材再次敲響了警鐘。
“綠標”不搞終身制
如果一家企業在獲得建材綠標期間出現了影響環境的惡件和重大質量事故,主管部門將責令綠色建材評價機構撤銷其綠色標識,兩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并通過信息發布平臺向社會公布,這是住房城鄉建設部、工業和信息化部日前發布的《綠色建材評價標識管理辦法》中規定的。這就意味著,我國建材行業對綠標不搞終身制。
此次《辦法》規定的綠色建材評價標識由低至高共分一星級、二星級和三星級3個等級,住房城鄉建設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在全國范圍內,負責三星級綠色建材的評價標識管理;省級住房城鄉建設、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在本地區范圍內,負責一星級、二星級綠色建材評價標識管理。建材綠標的有效期為3年,不得轉讓、偽造或假冒。
按照《辦法》規定,申請建材綠標的企業應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有與申請條件相符的生產能力和知識產權,符合行業準入條件,具有完備的質量管理、環境管理和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
“偽綠色”充斥建材市場
鑒于當前綠色地板等建材市場極不規范,一些廠家經常打著“綠色”、“環?!?、“生態”、“節能”等旗號卻拿不出權威證書;或者僅有某一方面性能達標就宣稱自己是“綠色建材”。新規規定,今后凡商家自行出示的“綠色建材標識或證書”均屬無效,消費者和市場可不予認同。
綠色建材,又稱生態建材、環保建材和健康建材,指健康型、環保型、安全型的建筑材料,在國際上也稱為“健康建材”或“環保建材”,綠色建材不是指單獨的建材產品,而是對建材“健康、環保、安全”品性的評價。
據了解,首批被授予綠標的建材產品將含節能玻璃、陶瓷薄磚、地板建材、高性能混凝土、綠色化學建材、綠色墻體材料、外墻保溫材料、節水潔具、部品部件、砂漿混凝土等幾大類產品。兩部委還將發布綠色建材產品目錄,凡申請綠標的建材產品,必須符合綠色建材的技術要求并在綠色建筑的工程中有實際應用。
綠色建材前景廣闊
2013年1月15日,國家發改委、住建部聯合出臺了《綠色建筑行動方案》,《綠色建材產品目錄》編制工作也隨之全面啟動。
未來,綠色建材市場將面臨極大的發展機遇,而正因為此,對綠色建材的權威認證就極為重要。對于此次新規明確的退出機制,業內人士認為,將對行業進行有效規范。目前,國家正在大力發展綠色建筑,無論從政策還是資金上都給予支持。綠色建筑離不開綠色建材。此前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發改委、住建部制訂的《綠色建筑行動方案》中就有一項重點任務“大力發展綠色建材”。對于政府投資或者使用財政補貼建設的項目,如保障房建設,對綠色建材的使用要達到一定比例,或者指定部分建材必須使用綠色建材;綠色建筑的評價標準,要對建材的使用做要求,如果綠色建材的使用沒達到一定標準,那么建筑的評價指數會偏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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